矿山安全【唯美文案127句】

2023-11-15 08:32:52 0 59

一、矿山安全

1、项目部、未设项目部的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周对作业现场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并实现闭环管理。

2、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特别是尾矿库“头顶库”以及单班下井在500人以上、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开展检查;各矿山要突出易引发重大事故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将大检查工作与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煤矿采掘接续专项监察,非煤矿山重点地区攻坚克难、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采掘施工企业专项整治、“锰三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汛期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3、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的;

4、作者: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主任胡布平

5、根据规定,需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一是矿山建设项目,二是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三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险行业的建设项目,四是属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五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建设项目,六是对国家、地区经济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七是国家、行业另有规定的建设项目,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具有较多危险或危险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审查的步骤分为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6、攒足好思谋好心计,安全责任归位。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责,深入生产一线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抽查安全规程落实状况,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要及时排除、纠正、教育和处理。在检查中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针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迅速让员工回归到安全生产高效运行的轨道。

7、(1)要依法持续地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经常性监督管理的力度,以维护正常的矿业勘探和开发秩序,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8、追责问责情况统计表

9、发包单位的上级企业应当将外包工程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实行监督检查,不得以增加公司层级等方式下放安全管理责任。

10、矿山安全管理是对整个矿山生产安全的系统管理,它包含安全手续和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和配备齐全、是否制定矿山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除、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等。也就是说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1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12、矿山承托方(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对其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的,或者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

13、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

14、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矿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转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矿山安全管理的部门不论机构如何变化,只要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就应当履行《矿山安全法》规定的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管理职责。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6项管理职责(多):(1)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3)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4)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5)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16、(4)要坚持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原则,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的新机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积极提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为商业性矿产勘查减少自然风险,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要加大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的力度,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新机制。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开采应该是有偿的,要改变企业依赖行政审批、划拨等办法,无偿获得开采权的做法。要通过对矿产资源的评估,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对于不同的投资者给予同等待遇获得探矿权和开采权,这一方面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另一方面也要维护探矿权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17、抑制矿业暴利是“清源”之举

18、分厂、车间、教育。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接受完入矿教育后,分配到分厂、车间、时所接受的教育。

19、资源整合煤矿存在2个及以上法人主体,对井下队伍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的;

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二、矿山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1、(6)从源头上查堵监管漏洞,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一是要严把准运关,切断非法采矿者的销售渠道,使他们违法开采的矿产品,无处销售,他们也就无利可图;严查转卖准运证行为,对违法收购矿产品的企业主和个人绳之以法。二是严把火工材料供应和使用关,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查处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和使用火工材料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为非法采矿者提供火工材料的矿业权人。各地要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重拳打击。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偏僻地区,要加强应对措施,不给违法分子非法采矿的任何机会。同时要增加毁井封口资金投入量和力度,以此来增加违法开采的难度和成本,使其没有违法采矿的能力。非常时期还可以成立矿产资源1

2、矿山作业是一个高危作业场所,不论企业对安全多重视,管理制度多严格,安全教育多完善,在日常的作业场所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及发生“三违”现象,所以安全检查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相关人员必须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尺度要“严”和”准”,发现隐患后应立即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整改要求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商定。同时要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避免出现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情况出现。

3、强化矿山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准备措施,凡是准备复工复产的矿山,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对矿山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安全风险研判,入井整改必须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超定员入井。矿山主要负责人要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确保关键人员齐全、安全培训到位、灾害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设备维护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后,方可申请复工复产。督促矿山上级企业对复工复产矿山派出工作组驻矿指导研判风险、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因检查把关不严导致事故的,倒查上级企业责任。

4、矿安〔2022〕71号

5、法制宣传工作不到位

6、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和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7、■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持证上岗,员工有否经过“三级培训”。

8、(8)加快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长效机制。重拳打击不是终极目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可持续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必须从法制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强化,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应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有重大突破,使操作性更强,打击力度更大。非煤矿山主管单位是安全监督管理局(通常称的安监局),煤矿则是煤矿安全监察局,没有煤矿安全监察局则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环保主管单位还有环保局、民爆则是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共管,人身保险、合同由劳动社会保障局监管。矿山三级安全教育如下:

9、加强专业监管是内在需要

10、2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4人被困,事故救援正在进行中。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扎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1、煤矿采掘接续情况。矿井采掘接续是否紧张,能否满足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效果需要;是否存在《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界定的9种采掘接续紧张情形,以及违反规定交叉作业、管理秩序混乱、多头面抢进尺赶进度等现象。对“三量”不达标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派人驻矿盯守,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产限产措施。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企业是否对采掘接续紧张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指标或者任务。

12、特种设备是否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证

13、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承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责任,是否依法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施工企业和外包工程项目部。是否对合法承包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承包单位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颁发资质的违法违规线索是否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企业是否存在不顾自身力量、安全生产条件盲目承接矿山相关业务的情形,是否对下属企业及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4、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15、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检查内容

16、联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我镇组织职工干部、发动民兵共计100余人次,出动巡逻车5辆次,对重点区域、人员聚集区域开展巡逻、宣传。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宣传矿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17、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

18、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各矿山企业能否保障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与图像监视等系统的可靠性、真实性。煤矿、尾矿库等监测数据能否与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网对接。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是否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接报消警—核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信息。

19、参照矿山安全六大系统原则来做,那个上面已经比较全面了我是安徽鼎信科技集团矿山安全事业部专业从事监控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井下联络通信系统方面的研究、生产与供应。

20、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矿山安全培训考试题

1、第十五条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

2、抓实异地执法和明查暗访。国家局机关每月至少派出10个明查暗访组,赴各地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督导检查。同时组织12个工作组赴山西省、黑龙江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0个地区开展为期3周的异地执法。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强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矿山企业开展检查,要聚焦煤炭安全保供、春节后复工复产等风险挑战,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严厉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矿山承托方(承包单位)新入职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4、所以做好矿山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5、托管煤矿承托方上级公司未按规定将托管煤矿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未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的;

6、第十条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负责人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格依照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7、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申请划定矿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经评审批准后,申领采矿许可证;设计阶段(编制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设计经审查批准后,进入基建期;基建完成,编制安全验收评价;组织竣工验收审查验收合格,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入正式开采

8、(3)要逐步实行对矿产资源分类管理。从国民经济建设不同的重要性出发,针对不同矿产资源的特点,实行动态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以切实加强对各类矿产资源的有效管理。特别对零星分散矿产在不破坏环境、安全生产有保证的情况下,简化办证程序,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因办证程序繁琐、要求条件苛刻造成无证开采。

9、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2022﹞70号),对照本通知要求和企业主要检查内容(附件2),立即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建立矿山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

10、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生产等工程施工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11、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

12、托管煤矿承托方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托管能力的;

13、削减矿山总量是治本之策

14、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拦、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15、■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

16、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大检查工作。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组织好本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直接负责监管的矿山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并对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报告进行审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要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作用,精准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坚持“督政”和“督企”并重,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大检查。

17、有安全培训、顶板管理、供电提运、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四防、防治水、通讯管理、语音广播、压风管理、技术管理等。必须按照专业进行做。但不知你指的是哪一方面。

1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关注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实务平台,可进行隐患排查训练,有图有依据)

19、矿山的安全评价一般包括:矿山安全管理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核实检查矿山井巷、地下(井工)开采、露天开采、提升运输、通风防尘、尾矿库、排土场、炸药库、防排水、防灭火、充填、供电、供水、供气、通讯、边坡等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矿山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矿山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等。

20、在皖北大地,在百里矿山,有这样一位安全守护神十多年屹立不倒。纵瑞盘,...借鉴其它矿区先进经验,优化施工工艺流程,将岩巷支护工艺由锚喷改为喷锚喷...

四、矿山安全员证

1、正确答案:BD解析: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由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石油化工安全,民爆物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涂装作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个体防护装备、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安全和生命安全等组成。

2、省级局非煤矿山监察政府情况统计表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4、抽查复查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5、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指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前,在班组所接受的安全教育。

6、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资质挂靠行为的;

7、攒足好心劲,隐患治理要归位。企业要加强节后安全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迅速组织职工对本岗位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查找,对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隐患和员工是否有疲劳上岗或酒后上岗以及脱、串、代岗等行为进行检查,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进行重点教育和管控。

8、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含煤矿整体托管及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承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

9、■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10、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各矿山企业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保供、安全与防疫的关系,各有关部门是否加强服务指导,加快保供煤矿产能核增,协调推动先进产能有序释放。

11、1安全系统工程法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导致矿山灾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矿山安全管理必须从整个矿山系统的总体出发,研究人、社会、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构成的矿山安全大协调系统,建立矿工生命保障、健康;矿山财产安全;矿山环保、信誉的目标管理体系。过去,矿山安全管理多局限于单个矿井、单个灾害种类、单个侧面的管理,局限于具体的灾害事件的管理,即进行孤立的管理,其管理成果应用有限,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因此,矿山安全管理应向综合化和系统化方面发展,即大力开展对多矿区、多矿种、多种矿山灾害的总体安全研究,使之真正做到“安全减灾,综合防治”。

12、■有否根据行业的生产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和整改工作,如制革企业喷光车间的安全状况,高危企业是否安装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等。

13、(7)全面实行动态执法巡查责任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整体联动功能。实践证明,实行矿产资源动态执法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从源头防范非法采矿的重要举措。动态巡查对游击式乱采滥挖及特殊地域的非法采矿行为的预防、消灭十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要由政府牵头,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法院、检查、纪检监察等部门综合执法整体功能,积极争取多方力量,形成合力。要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在打击非法采矿中明确职能与责任,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更重要的是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不让非法采矿者成为漏网之鱼。

14、资源整合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

15、金属非金属矿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安全生产法有规定: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16、强化对采掘接续紧张煤矿的安全管控。立即开展采掘接续紧张专项监察,在2021年集中开展采掘接续紧张煤矿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所有正常生产煤矿(含即将复工复产煤矿)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认为存在采掘紧张安全风险的煤矿列为现场检查对象。对采掘接续紧张和可能出现采掘接续紧张煤矿,责令煤矿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调整生产经营指标,合理安排生产布局,落实停产限产措施,防止赶进尺、抢进度,确保煤矿接续调整期间生产安全。对采掘接续紧张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压缩灾害治理时间、挤占灾害治理空间、冒险组织生产的煤矿,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罚。各省级局3月底前向国家局报送辖区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并持续跟踪落实管控措施。

17、资源概况和开发利用现状

18、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非法采矿离不开两个渠道:一是火工用品;二是销售矿产品。目前对炸药、雷管火工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监管力度不够,无证矿山的火工用品有的来自有证矿山,有的来自非法渠道。由于来源渠道较多,有关权力部门又疏于巡查监管,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实践中又没有严格把好准运关,准运检查不严,有非法转卖准运证的现象,特别是等米下锅的发电厂、焦化厂、冶炼厂、建筑单位全部收购,导致无证矿产品畅通无阻。取缔打击非法采矿,涉及到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在工作中往往有推诿扯皮现象,各唱各的调,缺乏密切配合,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

五、矿山安全知识培训

1、重大危险源有否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2、5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通知,自2021年5月至12月,开展全国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全文:

3、涉及矿山的5个村所有农户每10户签订1份责任书,户主签字按手印,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存档,严格落实“十户联保”政策。

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工作的通知

5、近几年,随着全国各地矿山行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非煤矿山更是事故频出,而特大安全事故是连续发生不断,血的教训给我们矿山人一次次的敲响了安全警钟!如果矿山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好、衔接不当,发生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因为矿山施工作业的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保证矿山施工的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来管理安全工作;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依法必严、违法必究、违章必罚,以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7、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第十四条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发包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相应责任。

9、办理安全生产预评价。按照《预评价》的规范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级应急管理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托管煤矿委托方不顾生产实际设置高额利润指标,在承包合同中设置诱导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条款,转嫁经营风险,致使承包方违规组织生产的;

11、执法和行政处罚情况表

12、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制度和台账。

13、随着企业的减员增效改革,“一人岗”的情况将大量存在。一个岗位,一名操作工或巡视工,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和解决,势必会酿成恶果。加强“一人岗”的管理,就要增强操作者的责任心,通过培训增强其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加强与“一人岗”的联络,值班领导或班组长要定时地与“一人岗”操作者沟通信息,增加“一人岗”巡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14、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或用电的器件

15、总之,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任务艰巨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狠抓落实,那么作业现场的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不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时刻在作业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16、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及企业开采方式,区域地质条件而定,一般为三年,最多五年,到期限可进行现状安全评价申请延续。

17、金属非金属矿山技术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煤矿安全规程、规范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地下矿山瓦斯抽放管理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爆破安全规程

18、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格监管监察,督促推动矿山企业配齐配强专业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查清矿区范围隐蔽致灾因素,健全完善主要生产系统,科学合理生产布局,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通过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追责问责,推动各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岗、到人、到现场,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控。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倒逼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着力解决人员素质能力不达标等问题。

19、开展“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时期,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对重点地区实行派驻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采取抽查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效。

20、附件:煤矿企业主要检查内容

六、矿山安全

1、第三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工程进行发包的,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发包,其中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鼓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建立本单位采掘施工队伍,逐步取消采掘工程对外承包,或者实行整体托管。

2、(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3、节后安全措施要做到四个归位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

5、分享是最大的支持,关注是最好的鼓励

6、煤矿在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工程外包中,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方不履行协议、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

7、正确答案:D《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8、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发包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9、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各矿山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煤矿是否按要求进行瓦斯、水害、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确定,并优先超前采取区域措施治理灾害。非煤矿山是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水、火、地压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

10、强化源头治理,实现“两个根本”。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对排查发现的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销号时限。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深入分析本地区、本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狠抓排查和整治。对本企业和本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区域性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报告,推动纳入地方政府层面“两个清单”集中攻坚。

11、第六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根据外包工程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需要,准确测算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额度或者单价比例,保障安全生产所需投入,并监督承包单位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执行。

12、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13、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14、承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兼任其他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的;

1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16、所谓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明确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各职能处、科领导都应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相应的责任,生产技术科室在设计新产品、检查生产进度和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均应认真地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机械动力部门在进行机械设备设计、安装、检修时均应遵照安全卫生标准及规程的要求予以实施。安全处、科是企业主管安全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矿山企业领导抓好安全技术工作的助手,其具体职责是:(1)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等,并负责监督检查;

17、 九是排放瓦斯“一风吹”。

18、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

19、1煤矿通风安全监测监控作业2煤矿瓦斯检查作业3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4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作业5矿山主提升机操作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绞车操作作业7石油天然气司钻作业

20、矿安〔2021〕43号

1、根据实际情况应当集中整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答:首先注意安全,因为矿山井下同地面不一样,坑坑洼洼,稍不小心,就出事故,另外到了工作地点,注意敲帮稳定,确保工作面上下巷道畅通。

3、坚持依法治矿是有效途径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未根据所承揽工程内容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相关学历、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

5、矿山委托方(发包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的;

6、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等。

7、多一分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场灾难,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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